文化資產或遺產的保存再利用,確實,也應該有很多可能性,否則很難理清其中公私領域糾結的問題,否則就沒有討論的意義!
而今,空間生產紋理──連結城市的運河、原料輸送帶、當時新的高層建築嘗試──依在,但風華已逝。但逝去的是物質,過去的痕跡依在
堆放麻袋的倉庫建築即將換上堆放資訊的辦公建築
傳送的象徵不變,只是從實體物料轉為數位資料,同樣滿足的是不同時代的共同生活需求
在面對歷史的同時,選擇的是進入動態的時間流,而非靜態的換上新衣的木乃伊
開發與保存有否衝突?大哉問
從個人私有的角度永遠是衝突,即使有平衡也是失衡的
但若從公共利益角度,平衡點是比較容易形塑的
當然,還得包含開放、健全的社會文化價值
這也或許是法國與台灣的差異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