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

從屏東走到台東──「浸水營古道」之旅

去年的下半年吧,開始有了登山的計劃。
先是花錢參加登山講習課,但過程及內容總就是覺得「不合」。
技巧、裝備的強調當然很重要,只是我不想只為攻山頭,不想拿百岳勳章,不想拿登山教練執照,不想一趟下來只發現「喔,我已爬過了某座山!」
更重要的是,有些事剛好複雜就好,不要麻煩過頭反而掃了興。
另外,我的看法是,不要三天以上的行程。畢竟在山上待越久,對自然生態的衝擊就越大。
山是可以爬,但公約的「態度」與「價值」要有。
(p.s.這年頭凡事還要提到「公約」之類,意味這個社會的道德是薄弱的、病態的)

因緣際會,在荒野聽了一場「玉山鬼督郵」有關「台灣古道」的經驗分享,就因為他的一段演講中帶到古道中的野薑花,而放了一首劉藍溪唱的〈野薑花〉。這是其次,而是他的古道之旅,不只談「自然生態」,也著重「人文」、「歷史」及「文化」,讓我覺得就是很「合」,給了我強烈的登山動機和興趣。
不這樣盤算不行,因為是「我」要爬山。

「浸水營古道」,台灣的第一條有政府以來所設的官道。由於是南部連結早期後山的交通連繫要道,日治時期更於沿路的清之原營盤地設置「駐在所」、「神社」和「木炭窯」等統治管理的設施,當然目前皆僅剩「遺址」。而原近三米寬的官道,今也僅為登山健行的小徑。
「浸水營古道」,故名思義是條浸在水裏的古道。浸在水裏是誇張了的說詞,但因地理環境因素而造就其高濕度,於登山口處見識到「霧雨」,即可見一般。而也因如此,台灣約六百多種的蕨類物種,此處佔了近三分之二。很難想像這一中低海拔的古道,生態物種是如此豐富。就像沿途還巧遇「藍腹鷴」,真可說是充滿意外的驚喜之旅。

按「玉山鬼督郵」的觀點,不同的古道因其海拔差異而有較佳的尋禮時節。四月天來「浸水營古道」,可看到一些台灣特有植物。果不其然,「水晶蘭」、「巨葉花遠志」、「玉山鬼督郵」、「華八仙」、「月桃」、「西施花」、「堇菜」、「野牡丹」、「桫欏」、「卷柏」…等。像「巨葉花遠志」,是幾乎盤古開天就有的植物,不仔細觀察,簡直與一般的花草無異。自然生態的豐富性一直都在,差別在於可曾停駐腳步細心察覺她。

我在旁猛聽、猛拍,心裏還嘀咕忘了帶筆記本、圖鑑,同時暗幹以前生物課的老師到底在上什麼。

不過隨即回神,記那麼多名字應該不是野外探訪自然生態的重點,而是看它們的美。像拍暗處的水晶蘭時,由於使用閃光燈測光過程中花體會產生螢光變化,對照於陽光照射下的晶瑩剔透,是迴異不同的觀賞感。如果是來比對花草認名字,那麼在家背圖鑑就好。體會她的體態,理解其與環境的關係,才是實地自然觀察的重點,才能夠豐富登山之旅的內容。

坦言講,看似大同小異的花草,竟存在物種的豐富性與奧妙,這不是行軍般的登山,或是騎單車呼嘯馳騁過的方式可察覺到的。但得強調的是,領隊是關鍵。

像「玉山鬼督郵」便說,在林道騎單車勉強還可以接受,在古道實在難以接受。要操體能、搞泥濘,一定得來古道嗎?非得一定要人到車到嗎?瞧一行騎單車的傢伙時說著。心想也對,如將騎車當成拼體能、拿徽章,那麼不如在健身房騎,加個虛擬實境,還可切換狀態。

中肯一點說,選擇在古道騎車已經違背當下騎單車的宗旨與價值,如果有一種單車人文價值的話有些事可以有個人多樣價值的彰顯,但有些事的價值就只有一個。其實都清楚著,對多數層次低,或沒有層次的人,談價值就像是對牛談琴。一如檢查哨標明單車勿入,但早點來還沒有警察值勤,就給它騎進去。甚至在登山口還設了路障,只是它是防君子,沒法防小人。君不見一台台價值不蜚的單車,騎它的人相信在一般的見解上文化水平不低,但反應出來的行為舉止卻只能稱為喜好山林的偽君子,不見得比無知、無恥之徒高明到那裡去。在表現自我的同時,實則只是一個私欲者。

「玉山鬼督郵」的反應倒是令我寡目相看,本以為他的個性會當面幹這些傢伙,但他僅在原定休息處與他們相遇時說:「這裡已經有人佔了,我們再找下一個落腳處。」是啊,跟這樣的人吃飯會不好消化的!
好一個道不謀不相為和,有些事冷眼觀看就好了,否則會被煩死,不值得。

在文化遺產的時下分類中,台灣的古道似乎僅有「八通關古道」被列為古蹟(玉山國家公園內),且為一級古蹟。其次為淡蘭古道之「草嶺段」因有「虎」字碑及「雄鎮蠻煙」摩碣等歷史遺物,而被劃為古蹟保存區和三級古蹟的指定。其它的古道僅被視為「國家步道」,或因位處自然生態地區而稱為「自然步道」。

個人並非認為所有的古道都應被列為古蹟,但將它們視為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應無可厚非。在我的觀點中,這些原為早期原住民遷徙的路徑,後清政府為平番設立了官道與營盤,再到之後日人為化番而於原營盤改設駐在所,不論是為經濟流通或政治目的,皆刻劃出台灣這四百年來土地開發的歷史縮影。它們或許不如具體且精美的古蹟,但其文化資產的人文歷史深度是不容小覦的。只是在現行文化觀光親經濟的思考下,這些不易維護且人煙難至的古道,難以受到重視,甚至是個三不管的模糊地區。而也因為如此,看似因觀光化低而破壞少,實則因忽視而任人蹧踏。在古道任意騎單車,便是一嚴重之例(類似遭摧殘者,還有「能高古道」,還有人以「聖路」之名稱呼它,我看遲早成為「剩路」)。

我不諱言直說,台灣的文化資產界應沒幾個研究者親身走過古道,充其量只在地圖檔案看過,或頂多踏勘時走一小段。在聲稱與國際文化遺產保存接軌時,台灣文化資產的特殊性與差異性,是否該另予價值層次上的界定,是個值得重視與深入省思的課題。

ps. 鈺婷小姐為了這篇「不予回應」的文章,還花時間提筆來信「交換意見」!在此建議鈺婷小姐,慎選投書單位才是上策。我的文章只是個人觀感,讀者愛不愛看不是我關心的事!